|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是只發基本工資嗎? |
| 發布時間:2026-05-06 丨 閱讀次數: |
問: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是只發基本工資嗎? 答: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對此作了明確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01、什么是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由國家制定并強制執行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由用人單位為員工參保并繳納工傷保險費,員工個人無需繳費。 02、認定為工傷后,就可以申請工傷治療費用了嗎? 只要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按規定參保繳費,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就能享受工傷保險提供的包括工傷醫療費在內的多項待遇。 03、工傷待遇由什么決定? 工傷待遇由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果決定,職工被認定為工傷,或鑒定傷殘等級后,可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04、傷殘待遇都有哪些? 傷殘等級分一級至十級,工傷傷殘待遇根據傷殘等級不同而有所差異。 如果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安裝輔助器具的,可以申請輔助器具費。 如果有傷殘等級,可以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的還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五級、六級保留勞動關系但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還可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 如果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可以申請生活護理費。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還可以按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05、工傷醫療費醫保能報銷嗎? 工傷醫療費不能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要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里的各項基金不能混合使用。如果是因工受傷產生的醫療費,要按工傷保險規定認定工傷,再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報銷,醫保不給予支付。 06、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受傷是否就沒有保障了? 不是。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受傷,仍可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或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或者支付差額部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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